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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納爾遜時代的航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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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醫生就已經乾淨利落地切到骨頭了。接下來要用到的是鋸片,手術完成只需要一會兒的時間。草草地綁好繃帶,快速地檢查一下殘餘部分是否綁好,再給傷員喝一大口朗姆酒————下一個傷員可以準備接受治療了!

    什麼樣的人能夠忍受得了那樣的生活呢?船長和官員們幾乎總是屬於社會中的較高階層。德雷克是一位有著非凡的能力並通過自身的努力成為高層社會的人,但這樣的日子已經不存在了。18世紀,不僅是在英國,在歐洲其他地方也是如此,正如迪斯雷利說的那樣:「一個少數人的世紀!極少數人的!」由於這些少數人享有陸地上所有的好職位,所以他們也想奪走海上所有有利可圖的職位。船長通常可以獲得與一家現代私營船塢的老闆那樣同等的利益,前提是這個老闆不懂食品業或者雙份賬單。

    但船長不是一個閒職,因為他要對自己帆船上所有的事情負責,還要負責處理賬目,而在現代,這些則由專門的出納或者會計負責。仔細查看了船上的所有東西之後,船長必須為自己找來一隊船員。因為除了特別年輕的人、抱有幻想的人、極度貧窮的人或者嗜酒如命的人,大部分人都知道軍艦上的生活是怎樣的,很少有人自願上船。

    也有例外的情況,那些逃脫法律制裁的人、不想受州長管制的人,以及那些寧願待在駕駛艙也不願因債務坐牢的人,都願意上船。但通常這些人沒能成為稱職的水手,而那些被奉承為「市長大人的手下」的人也沒有好到哪裡去。的確,他們能待在船上還欠了倫敦最高法官的人情。他們是從首都的街上和酒店裡找來的無家可歸的人,要不是有這樣的逃避方式,他們肯定早就把所有的看守所和監獄都填滿了。

    但是如果地方法官和收賬人不能找到足夠多的人到海上服役,就只剩下一個辦法填補空缺,那就是將那些老實巴交的公民偷偷地抓去服役,以滿足戰爭的需要。如今,這種「徵兵隊」已經鮮為人知了。不過更可能的情況是,這種徵兵隊「徵兵」的方法已經被強制徵兵政策所代替了。例如,在拿破侖時代,超強度徵兵制已經完全合法化了,成了擺在檯面上的事實。但是我們曾祖父那一輩人非常瞭解並且極度懼怕徵兵隊,因為徵兵隊的人對人完全不尊重,而且根本不在意被徵兵者的國籍身份,最終潰敗的一方里也有很多美國人和斯堪的納維亞人。

    當然,從留下來的書面資料看,徵兵隊的活動是合情合理的;而且他們招募的對象僅限於水手,這當然也非常合理。當時整個國家正陷入苦戰。國王陛下的水手和海軍為了每月25先令 [3] 的工錢履行保衛國家安全的職責,他們的生命在戰爭中卻像一閃而過的流星,轉瞬即逝。而那些商船的水手卻大發戰爭財,一個月能拿到5英鎊的工錢,而且那些髒活累活全都是交給別人做的。這似乎有失公平。而且最初徵兵隊得到的命令是,他們徵兵主要的目標只是那些拿著不義之財在小酒館裡大肆揮霍的商船水手。但是不久之後,真正的海員數量開始不斷減少。後來,上級的命令就變成了這樣:「從今以後,看到什麼人抓什麼人!」

    這當然是違法的。這將《大憲章》 [4] 置於何地?但是,除非監管有力,這些紙上的規約和條款沒有什麼真正的價值。況且,如果有錢有勢的權貴們跳出來表明自己的身份,拿出一份人身保護狀,或者徵集一整個營的律師團來為自己辯護,規約和條款又能起到什麼作用呢?但是那些無端被徵兵的人沒有這樣有錢有勢的朋友,就算有他們也聯繫不上。一旦上了船,他們就像囚犯一樣被鎖在底艙裡,門口站著哨兵。他們手裡拿著子彈上了膛的槍,並且得到命令,只要有人逃跑就可以立即射殺。這些被徵兵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盡量討價還價,為自己爭取點利益。畢竟,戰爭不可能永遠打下去,運氣好一些,或許他們能活著回來,最多也不過斷條腿而已。

    對他們來說,唯一的安慰就是知道船上至少還有一群人活得比他們更悲慘。他們被稱為「男孩們」,是在倫敦最髒最差的貧民窟裡過著悲慘生活的孩子。這些孩子從犯罪猖獗的貧民區和小閣樓裡被救出來,送到了善良的淑女和紳士設立的慈善團。這些淑女和紳士本著把這些孩子從絞刑架上救下來的好意,將他們送上了戰船服役。這些孩子大多只有十二三歲,已經正式入伍參軍,每年可以拿到7英鎊的酬勞。但是他們自己從沒拿到過一分錢,因為這些錢全部充作軍服的費用了。這些孩子給那些沒有軍銜的軍官和見習船員當僕人,為軍官們跑腿。而且,由於處在社會的最底層,他們任憑從見習軍官到船長的所有人支配。

    見習軍官需要特別提一下,因為在當時的歷史時期,他們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毫無疑問,由於他們從小一直在學習航海技術,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之中的很多人都漸漸成長為優秀的軍官。如今,未來的軍官們在他們13歲多一點的時候就進了專門的海軍訓練學校接受訓練。在系統地學習了4年理論課程之後,他們被送進了一些指定的出海船舶。但是在18世紀,如果他們恰巧是海軍軍官的兒子,在7歲的時候他們就被送上了船。

    在引進現代的經緯系統之前,航行基本依靠上帝以及人們的猜測

    這個奇怪的傳統可以追溯到查理二世統治時期,除了他們的名字以外(直到1720年,他們還被稱作「國王的信件男孩」,因為他們負責皇家的信件),他們的實際地位有了一些微小的變化。他們被指定負責各種細小的任務,比如監督負責桅桿的船員的工作,以及為甲板上的官員做一些奇怪的工作。他們要監督水手們按照規定捆綁自己的吊床。當儲藏的貨物被運到船上的時候,他們也要在場監督,在帆船航行的時候,他們還要負責記錄航海日記。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學習18世紀水手職業技能的絕佳方法。但是他們年紀太輕,做不了重活,所以他們有很多屬於自己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裡,他們就待在那個他們睡覺、吃飯、打牌、玩遊戲的骯髒的船艙裡。因為他們必須和船上的牧師、助理醫生分享他們的住處,這些人大多數是中年人,有很多年的海上經驗,所以他們經常會聽到褻瀆神靈的談話。等他們到了15歲的時候,已經沒有什麼不良習氣和不道德行為是他們沒見過的了。

    當然,就像船上的其他不恰當的安排那樣,所有的這些都違背了現有的條例規定。海軍軍官以他常有的慷慨作風,甚至花錢雇教師教這些孩子課程,並且管教他們。但是每艘帆船上都有12~24個見習軍官,一個教師怎麼能違抗24個小流氓的意志呢?他們都知道自己一旦踏出跳板,就搖身一變成為官員和紳士,不管他們年齡多大,只要是在士官之下的人,都歸他們管制。

    信不信由你(我自己寧可不信),但是這些12歲的未成年人有權舉報一名48歲的有能力的船員。如果在這些少年的臆想中,他傷害了自己的尊嚴,那麼他就會要求鞭笞這名船員。有些船長對這些抱怨不予理會,而另外一些船長(這些人佔絕大多數)發誓要讓每個船上的人都對見習軍官的外套行軍禮,即使這件外套是晾在笤帚上的!

    一個十二三歲的男孩,有著自己的制服和自己的劍是一件十分惱人的事情。想像一下,這些孩子要求比他們年長的人服從他們,或者覺得自己有權利鞭打他們,因為他們沒能及時地行禮並說:「是的,先生!」

    這使我想起我在之前的其中一章提到的關於懲罰的話題,對此我沒什麼要補充的了。又或者還有很多要說的,但是我已經把150年前軍艦上的生活描繪得太可怕了,因此之後我要說得越少越好。不過還有個問題:一個男人可以承受多少下真正的鞭打之後活下來?

    如果說他的忍耐力很強的話,那麼這個數字還是驚人的。否則的話,打20下他就暈了,60下之後就該死了。但是60下的鞭打是逃不過去的,有些船長的底線是300下。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果一個人想要逃跑或者發動罷工(挑釁不算),他就要當著整個船隊的人的面被鞭打。之後,他還會被掛在一艘小船上,一艘船接著一艘船地示眾。在每艘船的舷門處,他會遭到最無情的鞭打直到死亡,很少有人能夠在這樣恐怖的刑罰之下倖免於難。

    約翰·哈里森於1726年發明的第一個航海精密計時器

    為了我們當中那些認為使用古代的鞭笞可以減少犯罪的人(有很多這樣的人),我想要再說一點,那些在船上經受過鞭笞後倖存下來的人和船商們都一致認為,靠鞭笞來維持紀律是失敗的舉措。除了拿破侖戰爭期間,可能沒有任何一個時代有這樣不加區分的鞭笞刑法。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水手們會大規模地放棄,並且註冊成為美國帆船的船員,在那裡他們會被更加人性地對待,儘管美國海軍的鞭笞刑法一直持續到美國內戰才結束。最糟的是,這樣不加區分的鞭笞刑法沒有任何效果。對此我有強有力的權威論證。查理·貝思福爵士於1859年加入英國海軍,當時他13歲,在50年的積極服役後,以海軍上將的身份退休。他就是在鞭笞刑法中開始自己的職業生涯的,他這樣說道:「在那個時候,我們鞭笞別人,但是紀律仍然混亂。現在我們不鞭笞別人了,反而紀律良好。」

    鞭笞刑法只會讓一個壞人變得更壞,而也會讓一個好人喪失了勇氣。所有這些,我要恭敬地告訴那些說著「回到鞭笞時代吧」的業餘刑法學家,並引起他們的注意。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在水手退役,回到岸上之後,他會過怎樣的生活呢?或許不會像在海上那樣糟糕,但是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船在外國港口停靠時,登岸對普通人來說是一種難以企及的奢求。因為那樣他就太容易逃跑了。在國內港口時,他有時能獲准幾天的假期,但是隨後,無一例外地會有一群人跟隨在他身後。然而,這些人對他的興趣並不完全是無私的。如果他們能成功誘惑這個可憐人走進酒吧,然後將其灌醉或者給他下藥,再把他當作逃兵交給船長,他們就能拿到一筆慷慨的酬金。而這個人脖子上則會被套著繩子,被一個同船船員從船桁上推下去吊死。然而,那就不關這些騙子的事了,他們做成了一筆漂亮的詐騙。結果,所有港口都充斥著告密者、放債人和其他各種令人討厭的人物。

    經緯系統引用之後,航行開始依靠地圖

    尤其是那些債主,知道即便是戰爭結束之後,水手們也可能無法還清所欠的債。因此他們盡其所能上船,讓那些可憐的水手在「碰碰運氣」 [5] 上花幾英鎊,並且利息每個月100%。但是這帶來的卻是無盡的口角和爭鬥,以至於新的規定不允許任何債主上船了。此後,他們只能在岸邊做生意了,現在也是這樣。

    關於這些男人是否該有機會去接觸其他女人的問題,並不是那麼容易就解決的。帆船常常在海上或者國外的港口一待就是一年的時間,而且大多數的水手並不是因為他們的高尚品格而被選中的。所以在這無盡的孤獨過後,帆船在港期間,船上的官員允許任何想到船上來的女人跟船員交往。但這並非官方的安排,為了避免海岸當局提出讓人尷尬的問題,這些女人必須發誓她們是水手的合法妻子。如果她不在船上走私劣質酒,不偷拿船上的設備,不和其他來訪的女人打架,不說髒話,那麼就不會有人注意到她在船上。據說像納爾遜「勝利」號那樣的大型帆船,當它在英國港口靠岸的時候,有時候會有多達500名女性登船。

    在岸上,船員們公認的唯一娛樂就是————買醉

    當然,這聽起來非常不道德,但這的確是為了水手著想,雖然方法不當,卻很奏效。很多水手都和這樣的女人結婚了,然後他們的妻子跟隨他們奔波於各個港口,就像那些守候在國外車站裡的海軍軍官的妻子那樣。有些時候,她們中的一些人甚至被允許留在船上。在戰鬥中,她們就和水手們並肩作戰或者在底艙中幫忙。

    那麼當這些都結束了,和平就來臨了麼?

    水手們直到最後都拿不到一分錢,因為在他們拿到多年累積的工資之前,債主們就把這些錢收走了。等他回頭去尋找他的家人時,卻發現,早在他沒能從酒館返回家中的那晚,他的妻兒就以為他死了。並且,沒有人願意要一個「水手」幫他們做工,他也沒學到任何可以謀生的本事,也早就忘記了他的本行。他沒有家,沒有朋友,沒有希望,像一個被遺棄的人一樣度過餘生。

    以上所有,都是呈獻給那些相信戰爭具有極大教育意義的人。

    [1] 美國著名工程師,1807年製造出了第一艘蒸汽輪船「克萊蒙特」號。

    [2] 法國菲尼斯泰爾省的岩石島。

    [3] 英國的舊貨幣單位,1英鎊等於20先令。

    [4] 1215年6月15日,英王約翰被迫簽署的憲法性文件,後來成為英國君主立憲制的法律基石。

    [5] 指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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