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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陆世仪的理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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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陆世仪的生平与著作

    全祖望云:“予惟国初儒者曰孙夏峰、曰黄梨洲、曰李二曲最有名,而桴亭先生少知者。及读其书而叹其学之邃也”(《鲒埼亭集》卷二十八《陆桴亭先生传》) 。这位在清初名声并不显赫,但被全祖望视为学问深邃的“桴亭先生”,就是陆世仪。

    陆世仪(公元1611——1672年)字道威,号刚斋,晚号桴亭,江苏太仓人。明末诸生。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他出生于一个塾师的家庭。幼年因为家贫,曾寄养于他姓。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他与同里陈瑚、盛敬等人结为文会,互相砥砺。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从赵自新学习经学。崇祯五年,入郡学。翌年,他有感于明代末年的动荡局面,考虑到自己以后“一旦出而用世,则兵革之事所不能也”(《桴亭先生文集》卷六《石敬岩传》) ,乃与陈瑚一同师事石敬岩,学习武艺。“凡横槊舞剑、弯弓弄刀,战斗之具两人无不习”(《陆子遗书》附录陈瑚《尊道先生陆君行状》) 。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与江士韶“相约为体用之学”(同上陆允正《府君行实》) 。第二年,记《考德课业录》,“创立考德、课业二格,每日所为之事与所读之书,夜必实书于录,互相考核”(《论学酬答》卷四《答玉峰张邑翼马殿闻陈天侯书》) 。同时又与陈瑚、江士韶、盛敬一同研讨学问。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大饥”,乃“约同志数人为同善会,日聚银、米散饥民”(陆允正《府君行实》)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清军进入北京以后的一段期间里,他曾上书南明政府,“又尝参人军事”(全祖望《鲒埼亭集》卷二十八《陆桴亭先生传》) 。后“凿池,宽可十亩,筑亭其中,不通宾客”(同上) ,过着隐居的生活(故又号桴亭)。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以后,讲学于锡山东林书院与毗陵等处。康熙十一年卒,终年六十二岁。卒后,门人私谥尊道先生,又私谥文潜先生。

    陆世仪的著作主要有:

    (一)《思辨录辑要》。此书共三十五卷。原系他自“丁丑”即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以后,仿照前人读书记之法,逐年随笔“自记所得之书”(《思辨录辑要》卷端江士韶《思辨录辑要发凡》) ,名为《思辨录》,未有伦次。后为友人江士韶等仿《近思录》体,摘其要者,分类编辑,而成此书,故名“辑要”。内有《前集》二十二卷、《后集》十三卷。《前集》分小学、大学、立志、居敬、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八类;《后集》分天道、人道、诸儒、异学、经子、史籍六类。初刊于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后有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江苏书局刊本等。

    (二)《陆子遗书》。此书又名《陆桴亭先生遗书》。凡二十一种。包括:《桴亭先生文集》(六卷,附《补遗》一卷)、《桴亭先生诗集》(十卷)、《论学酬答》(四卷)、《志学录》《性善图说》《虚斋格致传补注》《四书讲义辑存》《淮云问答辑存》《月道疏》《分野说》《治乡三约》《制科议》《甲申臆议》《苏松浮粮考》《娄江条议》《桑梓五防》《常平权法》《家塾礼》《支更说》《避地三策》(各一卷)、《八阵发明》(未分卷),并附有凌锡祺所编《尊道先生年谱》等。该书于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由唐受祺辑刻于北京。

    第二节 陆世仪的理气论

    世界的本原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陆世仪的见解是:

    试思天地未有之先,何以忽然而有天,忽然而有地?……自我看起来,《系辞上》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便是说天地之原起。但太极是甚么东西?说个“有”字,自不知者观之,得无认作一物。否!这太极不过是理。理是无形的,无所谓极,而实太极,是为“无极而太极”。这太极何尝会动静,但天地是个阴阳,阴阳是个气,气自然有动静。然其动也,非无因而动也,必有当动之理而后动,这便是“太极动而生阳”;其静也,非无因而静也,必有当静之理而后静,这便是太极“静而生阴”。其动静也,又非一动一静而遂已也,理必循环不已,这便是“静极复动”,动极复静。动静之久,则分阴分阳而两仪立,两仪立则五行生,五气布而四时行,究竟五行不过一阴阳,阴阳不过一太极,太极不过一无形之理而已。这便是生天生地的根因。(《桴亭先生文集》卷一《太极图说讲义》)

    这里,陆世仪认为,“太极”亦即“理”,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根因”。“太极”是无形的;“太极”又是不动的,是阴阳二气的动静之理。无疑,这“太极”,正如陆世仪本人所说的那样,绝不是物,而只能是一种精神实体。在他看来,整个世界就是由“太极”这个精神实体衍化出来的。朱熹曾说:“圣人谓之太极者,所以指夫天地万物之根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五《答杨子直》) 。“所谓太极,亦曰理而已矣”(《楚辞集注》卷三) 。“天地之间,只有动静两端……其动其静,则必有所以动静之理焉,是则所谓太极者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五《答杨子直》) 。上引陆世仪对“太极”的论述,与朱熹的这些提法显然是一致的。这就说明,陆世仪的宇宙生成论正是继承了朱熹的观点。

    在上引陆世仪的论述中,显然已接触到在世界本原的问题上,所谓“理”与“气”的关系问题。既然在他看来,作为“气”的阴阳,其动,“必有当动之理而后动”;其静,“必有当静之理而后静”。就是说,“理”是先于“气”的。所以,他说:

    朱子谓理先于气,是就天地未生前论。假如轻清者上浮而为天,是气也,然必有轻清上浮之理而后轻清者浮而为天;重浊者下降而为地,是气也,然必有重浊下降之理而后重浊者下降而为地。不然,何不闻重浊上浮、轻清下降乎?譬如人著新衣,忽生虮虱,此气之所成也,然必有生虮虱之理而后虮虱生,衣服外面则不生矣,无是理故无是气也,岂非理先于气乎?(《思辨录辑要·后集》卷一)

    我们知道,朱熹认为,就具体事物而言,“理与气本无先后之可言”(《朱子语类》卷一) ,“理”在“气”中;但就世界本原而言,则“毕竟先有此理,而后有此气”(同上卷九十五) ,“理”先“气”后。这里,陆世仪正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朱熹的“理”先“气”后说进行了论证。

    从这种以“太极”或“理”为世界本原的观点出发,陆世仪对明代思想家罗钦顺进行了指责。罗钦顺认为“理只是气之理”(《困知记》续卷上) ,“气之聚便是聚之理,气之散便是散之理,惟其有聚有散,是乃所谓理也”(《困知记》卷下) 。否认“理”是游离于事物之外,具有世界本原作用的精神实体。所以他批评朱熹“终身认理气为二物”(同上卷下) 。陆世仪针对罗钦顺的观点进行反驳说:“整庵(罗钦顺)云:‘气之聚便是聚之理,气之散便是散之理,惟其有聚有散,是乃所谓理也。’是即就聚散上观理,而不知所以为聚散者,理也。宜其于程、朱之言多所未合矣”(《思辨录辑要·后集》卷一) 。“朱子理与气决是二物 [1] 一语,煞是下得倒断,无本领汉决说不出”(同上) 。又说:“整庵只未会理先于气之旨,便有许多不合处”(同上) 。

    还应提到,陆世仪同朱熹一样,将“道”视为与“太极”或“理”相等同的范畴。他说:

    道生天地,天地生人。无是道则天地且不成,天地、人于何有?(《思辨录辑要·前集》卷一)

    陆世仪不仅论述了“太极”即“理”或“道”为世界本原,还论述了“虚空”皆“道”。他说:

    邵子《观物内外篇》俱是玩心高明,读之真见得虚空劈塞皆道。(《思辨录辑要·后集》卷十一)

    道不可见,惟知道之君子能见之。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满空中都是道在。(同上卷一)

    “鸢飞”“鱼跃”是言虚空劈塞都是道理,随意指见前一物都是这个。(同上)

    在他看来,天地间的一切,都体现了那所谓先天地而生的“道”的作用。他的这种观点无疑是继承了朱熹所谓“道之流行发见于天地之间,无所不在”(《朱子四书或问·中庸或问》卷二) 的观点;同时也是针对张载“虚空皆气”的唯物主义命题而提出的。

    由此可见,陆世仪的理气论因袭了程朱派的观点,其中没有什么新的东西。

    第三节 陆世仪的“格物致知”论与“居敬”说

    陆世仪继承、发挥了程、朱的“格物致知”论。

    朱熹说:“圣人只说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且自一念之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处、饮食、言语,无不是事,无不各有个天理人欲,须是逐一验过”(《朱子语类》卷十五) 。陆世仪也说:“格致只是辨天理人欲。天理人欲只是是非两字。是便是天理,非便是人欲”(《思辨录辑要·前集》卷三) 。可见,他同朱熹一样,都认为“格物致知”的目的,在于体认“天理”。

    陆世仪有时也谈到所谓“格”草木之理的问题,如《思辨录辑要·前集》卷三载:

    问:程子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之说如何?曰:草木,阴阳、五行之所生。阴阳、五行不可见而草木则可见,故察其色,尝其味,究其开落死生之所由,则草木之理皆可得。《本草》所载、《月令》所记,皆圣人穷理之一端也。要之,此皆圣人心体洁净,知识通明,触处洞然,故能如此。今人为情欲声利所汩没,心体窒塞,即万物当前,往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何能格物?

    所谓“程子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之说”,是指程颐所云“一草一木皆有理,须是察”(《河南程氏遗书》卷第十八) 。单看这句话,似乎程颐所说的“格物”,有探究草木等物的科学知识的含义,实则不然。因为程颐同时还着重申明:“‘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有迁,迷而不知,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同上卷第二十五) 。可知在他看来,“格物”是指在心中恢复所谓“我固有之”的“天理”。朱熹认为,“格”草木器用之理不是什么“学问”;只“格”草木器用,不会有成,只有体认“天理”,才是真“学问”,才是“格物致知”的意旨所在。陆世仪在上面的论述中,同程颐、朱熹的观点一脉相承,进一步提出:“格”草木之理,必须先要达到像所谓“圣人”那样“心体洁净”,亦即所谓全是“天理”而无“人欲”的境地;而如果“心体”为“人欲”“窒塞”,那就不可能“格”草木之理。这样,“格”草木之理,就成了只有“圣人”才能办到的一种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事情;至于对一般人来说,所面临的首先是使所谓“心体洁净”亦即体认“天理”的问题。

    基于这种观点,他强调说,“格物致知”绝不能从一草一木入手:

    凡格物须从身心性命、三纲五常、日用饮食切近的格去,其余万事万物自然贯通。不可先于一草一木上理会。(《思辨录辑要·前集》卷三)

    按照他的这种观点,只要从“身心性命、三纲五常、日用饮食”等方面,即所谓“人伦日用”的方面入手去“格物”,从而体认了“天理”,那么,其余万事万物之理,也就都可以了然了。这自然是南其辕而北其辙,实际上是用对封建伦理道德规范的体认,取代了对于客观事物的探求和认识。

    在继承、发挥程、朱“格物致知”论的同时,陆世仪还继承、发挥了朱熹的“居敬”说。

    我们知道,朱熹继承程颐关于“主敬”的思想,以所谓“居敬”或“持敬”为认识主体的修养功夫。对这种修养功夫,陆世仪也有不少论述。《思辨录辑要·前集》中的《居敬类》有云:

    只提一敬字,便觉此身举止动作如在明镜中。(卷二)

    人心多邪思妄想,只是忘却一敬字。敬字一到,正如太阳当头,群妖百怪迸散无迹。(同上)

    持敬须是头容直。若头容一直,则四体自入规矩。(同上)

    敬字是从前千圣千贤道过语,举示学者,正如看积年旧物,尘垢满面,谁肯当真理会。须要看得此字簇新,方有进步。然不是实实用工,实有一番见地,此个字又安得簇新也?(同上)

    此外,他还说:

    修身工夫,博言之,则貌、言、视、听、思五者;约言之,只是一个敬。(同上卷八)

    值得注意的是,陆世仪在论述“居敬”时,特别强调“敬天”。他说:

    能敬天,方能与天合德。(同上卷二)

    敬天二字,为圣门心法。(《桴亭先生文集》卷六《书淮云问答后》)

    关于“敬天”,他还具体阐述说,首先,要认识“理”就是“天”。他说:“天地间无一事一物非理,即无一事一物非天”(《思辨录辑要·前集》卷二) 。“‘理即天也。’识得此意,敬字工夫方透”(同上) 。显然,他认为,只有把“理”当作“天”来看待,从而“敬天”,才能真正做到“居敬”。这样,能否“敬天”就被视为能否“居敬”的关键所在。其次,他还谈道:“人须是时时把此心对越上帝”(同上) 。“能读《西铭》,方识得敬天分量;能践《西铭》,方尽得敬天分量。人能有所畏,便是敬天根脚。小人只是不畏天命。不畏天命,便无忌惮,便终身无入道之望”(同上) 。可知他所说的“理即天”的“天”,与所谓有意志的人格神————“上帝”是同义语;而他所谓的“敬天”,则是指时刻保持一种所谓“对越上帝”“畏天命”的充满畏惧,不敢纵逸的精神状态。他这种“敬天”思想,显然是沿袭朱熹所谓“敬……只是有所畏谨,不敢放纵”(《朱子语类》卷十二) 及其《敬斋箴》中所谓“潜心以居,对越上帝”的提法而来。

    陆世仪为什么这样强调“敬天”呢?他说:

    读《四书》《五经》,古人无事不言天。孔子言“知我”“其天”,“天生德于予”,“获罪于天”。孟子言“知天”,“事天”,“顺天者存,逆天者亡”。《春秋》言“天命”,“天讨”。《礼》称“天则”。至于《易》《诗》《书》三经,则言天甚多,又有不可枚举者,皆说得郑重严密,使人有震动恪恭之意。故古人之学不期敬而自敬。今人多不识“天”字,只说“敬”字,学者许多昏愦偷惰之心,如何得震醒?(《思辨录辑要·前集》卷二)

    又说:

    古人言敬,多兼天说,如“敬天之怒”,“敬天之威”……之类。临之以天,故人不期敬而自敬,工夫直是警策。今人不然,天自天,敬自敬……子瞻所以欲打破敬字也。若如古人说敬天,子瞻能打破天字否?(同上)

    这里可以看出,他之所以“兼天”说“敬”,强调“敬天”,目的在于使人们在“天”的照临下,循规蹈矩地进行“居敬”这种认识主体的修养,而不敢稍有懈怠。同时也是为了阻止类似苏轼(字子瞻)那样的学者对“居敬”说提出异议。

    陆世仪还论述了“居敬”同“穷理”即“格物致知”的关系问题。他说:

    夫穷理之学,格致是也。理在吾心而乃求之天下之物,何也?曰:此儒者之道,所谓体用合一,而孟子之所以称万物皆备于我也。一物不备,不足以践我之形;一理未穷,不足以尽性之量。……学者有志于穷理,则必事事而察之,日日而精之,时时而习之,渐造渐进,以至于极,为神为圣,莫非是也。然而又非驰骛于穷大之谓也。驰骛于穷大而莫为之主,则事至而纷纠,事去而放逸,虽有所得,旋亦放失,是故君子又有居敬之学。夫居敬之学,则诚意是也。诚意之始,由于不欺……至功夫再进,则真心发矣……至功夫又进,则谨慎至矣……至功夫更进,则戒惧生矣。无善可凭而常惺惺,无恶可绝而常业业,诚之至也,敬之至也。故《中庸》以至诚为圣人,朱子以“敬”字为圣门第一个字,盖真见千圣相传止此一法。有是法,然后有以穷天下之理,而为尽性,为至命,可以即此而造极。(《论学酬答》卷二《答王周臣天命心性志气情才问》)

    陆世仪对所谓“理在吾心而乃求之天下万物”的解释,显然正是以朱熹的观点为依据的。至于所谓“事事而察之”之“事”,联系前述陆世仪的“格物致知”论可知,是指所谓“身心性命、三纲五常、日用饮食”等方面之事,即“人伦日用”之事;所谓“穷天下之理”,则是指对于所谓世界精神本体的“理”或“天理”的体认。上面这段话表明,陆世仪认为,“穷理”与“格物致知”含义相同,是要以对“人伦日用”之事的“格物”为媒介,体认所谓“吾心”固有的“天理”,而不能“驰骛于穷大”,即不能只知一味“求穷其至大之域”(《庄子·秋水》) 。为此,就必须以“居敬”为修养功夫。而“居敬”,在他看来,总的来说,即是“诚意”;具体地说,则是意味着使认识主体依次通过“不欺”“真心发”“谨慎至”的修养阶段,而逐渐达到“戒惧生”,从而进入“常惺惺”“常业业”那种常怀戒惧的所谓“诚之至”的精神状态。而这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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